湖北省審計廳統一組織對24個市縣區2019年至2021年涉企發展環境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發現部分地方存在惠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涉企違規收費、中介壟斷服務、企業投資及融資市場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等問題。省政府政務督查室、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省營商辦等四方聯動,建立問題清單臺賬,下發《關于對涉企發展環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聯合督辦的通知》,實打實、點對點、硬碰硬推動整改工作清倉見底。鄂州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印發《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促檢查工作辦法(試行)》。明確市審計局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重點對審計決定執行、審計報告反映問題、審計移送事項的整改落實和審計建議采納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審計整改結果認定由審計組初審、法規審理科復審、整改專班集體會審,確保整改結果真實、完整、合規。武漢市硚口區強化整改落實,要求被審計單位夯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新官”要整改“舊賬”,以“見人、見事、見行、見效”為標準,立足“當下改”,著眼“長久立”,扎實做好審計整改。
山東省招遠市審計局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從健全審計整改領導、監督和落實機制,健全審計整改責任機制,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運行機制和健全審計結果運用和追責問責機制等四個方面確立審計整改的法律地位、目標責任和操作規程等。制定整改工作規程,建立審計整改承諾、整改反饋等若干制度。強化審計整改責任分工,堅持責任到人,加大對審計整改情況跟蹤檢查力度。
安徽省亳州市審計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強化審計整改工作督促責任的若干舉措》。要求審計整改實施“三單三書三函”工作機制,建立“三個清單”,即審計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標準清單;“三個文書”,即審計整改通知書、整改責任告知書、整改承諾書;“三個公函”,即整改督辦函、整改提示函、整改協查函。以“三單”清底數,以“三書”明責任,以“三函”促整改。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對未完成整改問題持續督促落實,直到問題全部銷號,實現審計整改閉環管理。
云南省昭通市制定《昭通市審計整改工作細則(試行)》,形成“兩本臺賬”“三張清單”“五個責任”“五項機制”的審計整改責任細化落實和過程管控體系,全面推進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質效提升。將上級審計反饋問題按分管工作職責交由市級領導牽頭整改,建立一月一調度、整改情況簽字負責等四項機制,系統推進問題整改。對全市審計整改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列出審計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50%的比例,由市委、市政府進行集體約談,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追責問責。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審計局推進審計發現問題系統性整改。梳理近年來各類審計發現的問題,結合省、市審計問題清單,出臺《行政事業和國有企業審計發現共性問題提醒清單》《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審計發現共性問提醒清單》以及《公檢法審計發現共性問題提醒清單》覆蓋全區57個單位和8個重點領域,引導各單位開展對照自查,并對查找出的問題按照審計建議主動整改。按照“研究型審計”的理念思路,推進“具體問題整改”向“制度機制完善”轉變,針對財政資金績效、資產及資源管理、國有企業管理、產業發展、工程建設、內審監督及問題整改等重要領域存在的問題,在深入分析研判問題根源的基礎上,提出12項健全優化相關制度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