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堅持政治引領,樹牢審計事業發展新理念。《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和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終把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審計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嚴格落實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對全區審計工作的安排部署。《規劃》從健全完善各級黨委審計委員會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嚴格落實審計領域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實化、制度化,推動審計人員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牢牢把握審計事業前進的正確政治方向,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堅持統籌謀劃,繪就審計事業發展新藍圖。《規劃》立足新形勢為審計工作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準確把握新時代賦予審計工作的新職責新使命,全面對標《“十四五”國家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立足內蒙古審計工作發展實際,深刻領悟精神要義,落實落細頂層設計,把審計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轉化為“十四五”時期審計工作的思路、目標和措施,堅持圍繞“國之大者”謀劃和開展審計工作。同時,通過向全區審計機關征集規劃意見建議,摸清下情,提煉總結共性及個性問題,充分體現在《規劃》中。
三、堅持執審為民,譜寫審計事業發展新篇章。《規劃》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自治區“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明確“十四五”時期自治區審計主要圍繞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財稅審計、科技和文化審計、農牧業和農村牧區審計、公共投資審計、民生審計、資源環境審計、國有企業和金融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涉外審計、強化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監督指導等11項主要任務,明確了目標思路、實施方式、具體舉措,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規劃》還提出堅持揭示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督促審計查出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做實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
四、堅持與時俱進,推動審計事業發展新成效。《規劃》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從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審計機關的政治屬性和職能、加強審計業務統籌管理、加強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強化審計理論研究等六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堅持把黨建工作和審計業務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始終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各項工作之中,科學統籌審計項目和組織方式,盤活用好審計資源,嚴格把控審計質量,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審計,推動審計方式、審計管理和審計業務創新升級,積極探索符合自治區實際的研究型審計,加強審計干部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作風優良的審計隊伍,為確保《規劃》目標任務高質量完成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