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審計廳對2022年度援疆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針對部分援疆項目進度滯后、資金支付率偏低、建設監管不夠到位等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并認真落實援疆政治責任,做深做實整改“下半篇文章”,指導協助省援疆指揮部落實審計整改,助力援疆項目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聚焦審計問題,落實整改措施,督促省援疆指揮部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聚焦審計發現問題,建專班、網格化、清單制推動工作落實。出具審計報告時,隨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標準,規定整改時限;指導制定整改方案、措施,落實審計整改督導專員制度,全程督導審計問題整改。強化頂層設計,完善制度機制,會同省援疆指揮部認真探索援疆項目特點規律,著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對審計發現問題復盤追溯、條分縷析,特別是對屢審屢犯問題,注重系統思考、源頭治理,從制度機制入手,規范資金管理、推進項目建設;指導及時修訂完善援疆資金績效管理辦法、財務管理內部控制操作規程等5項制度規定,建立完善相應的內審工作機制。落實閉環管理,提升整改成效,參照運用省審計整改督導機制,強化審計整改剛性考核評價,采用1+N的模式(1個臨時黨支部,11個審計組組成),實時跟蹤審計整改情況,審計整改不到位,臨時黨支部不解散;定期召開視頻會遠程服務指導、定期督促召開項目調度會、定期監測滯后項目趕工情況、定期上傳整改圖片資料;運用審計整改閉環管理,落實審計整改督導專員制度,提升審計整改成效。
湖北省審計廳統一組織對24個市縣區2019年至2021年涉企發展環境開展專項審計調查。調查發現,部分地方存在惠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涉企違規收費、中介壟斷服務、企業投資及融資市場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等問題。對此,以《關于24個市縣區涉企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報告》《部分縣市惠企政策落實存在的問題需引起重視》等綜合報告和審計專報形式,向省委審計委員會反映問題,并提出細化政策落實措施,加強惠企政策宣傳,全面整治收費罰款,加大督辦問責力度等審計建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求認真整改,省政府政務督查室、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省營商辦四方聯動,建立問題清單臺賬,下發《關于對涉企發展環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聯合督辦的通知》,并聯合督辦核查。24個縣市區黨委政府分別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壓實整改措施。省財政、國資、教育、人社、住建、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用制度化成果鞏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審計調查發現問題已整改141個,各地各部門追責問責59人,完善制度辦法31項。
湖南省審計廳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緊盯審計工作“下半篇文章”,嚴格履行審計整改督促檢查責任,初步構建常態跟蹤、集中督查、整改約談、貫通協作相結合的審計整改新格局,高質量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跟蹤檢查抓整改,對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安排專門處室牽頭負責,建立整改臺賬,實行對賬銷號,切實做好常態化跟蹤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去年全廳共出具執行報告141份,完成4206個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執行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659項、追責問責776人。集中督查抓整改,對審計整改臺賬中的重點問題、敏感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由該廳派出項目主審、專職整改執行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專項督查,進一步提高整改實效,去年廳派出7個督導組赴全省14個市州,對2019至2021年實施的120個重點項目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揭示了虛假整改、拖延整改等問題,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進行再梳理、再督促,確保在集中整改期內整改到位。約談通報抓整改,對整改督查中發現的拒不整改、推諉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突出問題,報省委省政府后約談整改不力地區的主要負責人員,并對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形成“倒逼式”整改追責機制,加速推動相關問題整改落地落實,去年廳首次約談整改不力的10個縣市主要領導人員,通報虛假整改、整改不力等典型問題,形成了強大震懾作用和良好社會效應。貫通協作抓整改,對審計中發現的因體制性缺陷產生的普遍性問題,進一步加強與發改、財政、教育、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國資委等主管部門的貫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