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提高審計監督整體效能,促進實現審計全覆蓋。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協同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全國首個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出臺的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協同(以下簡稱“三審協同”)工作意見。《意見》的實施,對構建以國家審計為主導、內部審計為輔助、社會審計為補充的“三審協同”創新工作機制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意見》明確“三審協同”改革創新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指出始終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創新建立以國家審計為主導、內部審計為輔助、社會審計為補充的“三審協同”工作機制,最大程度整合審計監督資源,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審計監督合力,減少審計監督盲區。
《意見》強化頂層設計,突出創新引領,為“三審協同”創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明確“三審協同”主體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二是明確從審計計劃協同、審計項目協同、審計組織資源協同、審計成果利用協同、審計整改協同等五個方面加大協同路徑創新;三是明確加強內部審計指導和監督工作機制、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機制、社會審計報告核查工作機制和內部審計協會橋梁紐帶作用等四個方面協同工作機制建設,夯實“三審協同”工作基礎。
《意見》的出臺,一方面促進單位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前哨”功能,實現源頭治理目標,另一方面促進社會審計專業服務能力和審計業務質量水平不斷提升,引導社會審計在審計思路、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審計標準等方面與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相銜接,著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