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扎實推進審計整改制度化、規范化。出臺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督查工作辦法,明確整改責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等。夯實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整改要求。強化審計機關整改督促檢查責任,審計組織單位和實施單位對需整改的問題按要求分類提出整改意見,準確界定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3類整改責任,落實跟蹤督促責任,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審計整改專職管理單位督導檢查責任,建立健全審計整改任務清單制度,將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審計決定、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以及審計信息等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全面納入清單實行臺賬管理;完善審計整改約談和責任追究機制,對未及時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未按時報告審計整改結果或其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對拒不整改、推諉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署在浙江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由專職人員編制問題整改臺賬進行掛號,列明審計報告反映的具體問題、整改類型、審計處理意見,明確整改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及時分解下發給各整改責任單位,要求定期上報整改情況。整改完成的,在臺賬中予以銷號,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持續跟蹤,直至完成銷號。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特別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的問題,單個地方或部門(單位)難以解決、需要跨層級、跨部門或跨業務協同解決的問題,納入省委“七張重大問題清單”中的“重大審計問題清單”,在省委、省政府的層面來強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具體工作中,把有關問題錄入審計整改一體化智能管理系統,按照任務派發、方案制定、整改推進、審核銷號等系統流程自動跟蹤整改進程,形成整改閉環機制,一改到底。
四川省審計廳從4月起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啟動為期3個月的審計整改“清零行動”。全面清理2022年深化審計整改專項行動結束后的存量問題及當年審計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形成“清零行動”問題明細清單,劃分為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三種類型。按照“誰實施審計、誰督促整改”原則,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對“清零行動”問題明細清單進行全覆蓋跟蹤檢查,推動立行立改類問題在“清零行動”中全部完成整改銷號,分階段整改類問題制定各階段具體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節點。對被審計單位反饋的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已完成整改的做銷號處理,仍未完成整改的抓好清理甄別。對存在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整改弄虛作假的,采取約談、通報、曝光以及移送相關部門等方式進行嚴肅處理。
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組織審計、財政及相關部門單位,對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截至2022年10月末尚未得到有效整改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照清單開展自查,拿出具體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人員和完成時限。對個別歷史遺留時間較長、政策還不夠完善等問題,加強分析研究,通過深化改革推動問題解決。按照“見人見事見物”原則,對相關部門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實。主要查看研究落實整改事項的會議紀要、整改工作方案,核實整改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賬簿、憑證、合同、票據等。根據整改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對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落實原因,持續推動整改。把審計結果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解決預算編制不完整、預算績效管理有待加強等問題。
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在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存在部分企業在市轄區內有建設項目但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及時補繳等問題。審計要求市建委加強和規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嚴格按規定標準及時足額繳存保證金,督促支取保證金企業盡快補助繳存。市建委采納審計建議,聯合人社、房產、交通等6部門共同出臺辦法,對工資保證金存儲形式、辦理流程、制度管理等方面進一步明確、細化,發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解決欠薪問題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