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筆者在襄陽市審計局獲悉,該局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審計整改落實到位,切實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審計“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強化制度建設,壓實整改責任。印發《關于完善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審計整改跟蹤督辦工作流程》,切實履行好跟蹤督辦職責,針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標準、整改時限,規范整改臺賬,并督促整改責任單位要舉一反三,進行自查自糾,完善制度機制,確保相關單位切實整改到位。出臺《審計約談辦法》,將審計約談與審計發現問題、審計整改同步推進、同步落實,不斷完善整改聯動、報告、問責、結果運用和公開機制。對整改不力、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敷衍推諉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切實壓實整改責任。
強化規范操作,保障整改推進。組織開展市直單位審計整改集中培訓,選派業務骨干就新修訂審計法、加強財務管理、落實審計整改等方面為市直各部門單位授課,促進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到實處。實行審計整改全口徑全周期動態管理,下發審計整改督辦函,定期開展“回頭看”,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真正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銷號。
強化貫通協作,促進整改落實。持續完善“黨委主導、人大監督、政府統籌、部門履責、審計跟蹤”的審計整改工作模式,建立完善整改閉環鏈條。襄陽市委審計委員會專門聽取審計工作報告和相關整改情況匯報;市政府下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和路徑,召開審計整改督辦會,督辦整改;市紀委監委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列入日常監督內容,對需要深入整改的問題,納入專項監督內容;市委組織部將年度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市委巡察辦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專項巡察的重要內容;市委審計辦對整改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限時整改、逐項銷號,并及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重大項目查出問題和整改情況。近五年,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率保持在95%以上,在切實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監督、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生政策落地生根、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等方面都取得了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