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可能會成為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最難做的“生意”。
為了更好地擁抱新經濟,科創板在制度設計層面降低了發行的硬條件,五套上市標準增加了科創板的包容性,但靈活包容的制度設計反而增大了相關各方尤其是中介機構的責任,把關責任前移給中介機構的執業帶來了更大的風險。要選出貨真價實的科創企業,除了交易所嚴格審核外,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在內的中介機構也要強化責任,不僅要當好“看門人”,切實發揮好對信息披露的核查把關作用,中介機構還要提高執業質量,把簡單的保薦服務拓展為綜合服務。
前兩批共計17家企業已遞交了上市發行申請,申報材料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招股說明書簡單照抄照搬其他板塊的文件模板,結合科創板定位對公司核心技術、行業地位、風險因素等針對性的披露不夠;發行人關于符合科創板定位的專項說明、保薦人關于符合發行人科創板定位要求的專項意見論述不夠充分等。這些略顯低級的疏漏,一方面是保薦人還沒有完全厘清自身定位,另一方面也說明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還有待提高。
應該說,過往的承銷保薦帶有很大程度的“化妝”成分,一定程度上存在薦而不保的情況。進入注冊制時代的發行上市,保薦人被賦予了更多的“卸妝”職能,要確保發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包括保薦人在內的中介機構應該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切實把好申請文件的質量關,進一步熟悉并吃透相關規則的精神及內容,特別是科創板的差異化制度安排,嚴格對照相關規則履行保薦職責,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情況和風險,對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全面核查驗證,強化盡職調查義務和核查把關責任,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與以往相比,這些都是結結實實的增量工作。
同時,中介機構還需要在提升綜合服務實力方面多下工夫。科創板落地對市場參與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中介機構之間的競爭從原先的拼價格、拼資源演變成為拼價格、拼資源、拼服務、拼效率等全方位競爭。如何挑選科創項目,讓優質企業成功登陸科創板;如何給出合適的估值,讓成長中的高新企業獲得資金支持;如何實施子公司跟投,讓保薦機構的利益與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更貼合;如何確保承攬項目不出問題,讓科創企業更經得起市場檢驗……這些都考驗著中介機構的綜合實力。
想做成科創板的“生意”并非易事,漫長的工作流程和嚴格的執業要求,潛藏著各種風險點,稍有差池就有可能影響到中介機構的聲譽,嚴重者還可能會被追責。監管層已經明確表態,要對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強有力追責,實行依法治市、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對信息披露造假、欺詐發行等行為要出重拳,切實維護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中介機構必須升級“金剛鉆”,才能攬得科創板的“瓷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