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12月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報告介紹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指出屢審屢犯現象初步得到遏制,追責問責7700多人。
報告說,總體看,今年的審計整改質量進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的問題進展順利;有關地區和部門制定修訂了一批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屢審屢犯現象初步得到遏制,審計整改責任意識明顯增強。
報告介紹說,《國務院關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949個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的問題分別有7194個、382個、1373個。截至2021年10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有6821個(占95%)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有318個(占83%)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續整改的問題均制定了措施和計劃。
報告指出,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審計整改:中央財政收回結余資金等32.88億元,中央部門和單位通過加強全口徑預算和資金資產管理等整改784.45億元,有關地方通過追繳或盤活資金、調整賬目等整改1681.45億元,有關央企通過調整賬目、清收不良資產等整改1512.68億元,有關金融機構通過清收貸款、調整貸款分類等整改1.32萬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435項,追責問責7700多人。
報告列舉了一些具體領域的整改情況。關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方面的問題,已整改1.31萬億元,完善制度265項,處理處分4291人。
關于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方面的問題,已整改37.61億元,完善制度48項,處理處分2人。
關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及資金審計方面的問題,已整改530.64億元,完善制度235項,處理處分32人。
關于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辦理情況,報告說,對審計移送的192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有關部門正在組織調查或立案查處。
報告還總結了此次整改的部署情況,表示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周密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有關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各類監督相互貫通,審計整改合力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