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8日)下午,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21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整改成效顯著,整改問題金額超6632億元
《審計整改報告》指出,今年整改成效更加顯著,重大問題整改取得實質性突破。截至2022年9月底,審計查出的6639個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有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有78%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續整改的570個問題均制定了措施和計劃。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已整改問題金額6632.74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800多項,追責問責1.4萬人,糾治了一些阻礙改革發展和長期未解決的頑瘴痼疾。
其中,中央財政通過收回結余資金、調整投資計劃、加快撥付等整改1287.22億元,中央部門和所屬單位通過加強預算管理、清理違規收費等整改24.62億元,各地通過追繳退回、統籌盤活、補發待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等整改2358.79億元。
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完成審計整改540項
此前,審計署圍繞著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等重大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這次《審計整改報告》中,也對相關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
在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跟蹤審計方面,審計查出的549個問題中,有540個已完成整改,完善制度61項。對整改中的9個問題,建設單位正與有關地方和部門加強溝通、妥善解決。
在港珠澳大橋建設審計方面,竣工決算草案編制和工程價款結算不準確不真實的17.53億元已全部整改完畢,完善4項有關制度。
國有資產管理取得積極進展
《審計整改報告》也重點關注了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顯示,各類國有資產在信息真實性、質量安全性、管理效益性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報告》顯示,國有資產信息真實性進一步提高。金融監管部門修訂統計辦法,將數據質量納入評級標準;有關金融機構制定不良資產入表方案,化解處置不良資產1265.77億元,并調整流動性監控指標。
有關央企和部門所屬企業,糾正因違規經營導致的國有權益損失風險,通過追繳資金、解除協議、盤活資產等方式整改214.19億元。
有關部門對中小金融機構加強外部監管,明確要求對地方商業銀行每3年進行一次綜合現場檢查。
針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審計署將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