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出臺以來,中共伊春市委審計委員會高度重視,結合伊春實際,認真研究,全面落實,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
一是進一步優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研究出臺《關于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實施意見》,明確審計項目計劃制定程序,推進審計結果共享,強化審計問題整改。要求創新組織管理,科學規劃組織方式,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平臺,統籌安排政策措施落實、自然資源資產、預算執行、財務收支等項目,實現了“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發揮審計監督整體合力,提升審計質效。
二是探索試行領導干部自檢自查報告制度。結合干部管理和審計資源實際,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探索審計對象分類管理,前移審計監督關口,在全省先行先試領導干部自查報告制度,自查結果將用于審前調查了解、參考制定項目計劃,有效督促領導干部自律自省,在促進高效廉政、盡職盡責中發揮重要作用,年度內收集自查報告130余份。
三是規范審計程序,防范審計風險。經濟責任審計是“事與人”的相互融合,其審計對象是經過組織培養、崗位淬煉,且閱歷豐富、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建設作出貢獻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掌握著重要的國家資產資源和政策事權。市審計局針對“兩辦新規”組織專題培訓,根據不同崗位領導干部如何確定審計內容、規避審計風險展開專題研討。嚴肅審計程序,明確要求獲取審計證據資料要充分、適當、合理。嚴格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