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提升審計監督整體效能,著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近日,青海省審計廳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審計署工作要求,充分認識“兩統籌”是審計署黨組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措施,是實現審計全覆蓋的必由之路,也是減輕被審計單位負擔的客觀要求,牢固樹立審計“一盤棋”意識,緊密結合全省審計工作實際,積極創新審計理念、審計方式方法和審計手段,不斷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深入推進“兩統籌”工作落實。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科學安排審計項目計劃,加強審計資源、審計項目、組織方式的統籌管理,努力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一是抓住審計項目計劃源頭,科學謀篇布局。圍繞國家重大政策、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審計署部署要求精準選題,加大對重點資金、重點項目、重點領域、重點部門的審計力度。精心謀劃本級項目計劃,加強對審計項目風險、審計實施難度、審計資源需求的研究和評估,對不同項目采取有針對性的審計策略,避免審計項目安排的隨意性。逐級審核把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對不符合“兩統籌”要求的,原則上不予通過;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非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變更或調整。加強審計機關之間溝通銜接,及時了解審計工作安排和重點事項,避免同一項目領域、地域及相應單位重復接受審計。二是抓牢審計項目實施,優化方式方法。強化審計項目統籌意識,進一步淡化部門、專業限制,努力構建多專業有機融合、多層級優勢互補、多部門高效協同的審計模式。強化審計資源統籌整合,認真分析研究每個審計項目的主要工作任務以及需要匹配的審計人員,強化對審計機關人力資源情況的實時掌握和調度,做到人事相宜、動態平衡。強化審計項目實施整合,積極探索“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各類專項審計”“財政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嵌入式、“1+N”等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實現審人、審單位、審資金、審項目有機融合。強化大數據審計應用,加大計算機人才培養力度,突出前期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排查,堅持把大數據審計嵌入項目實施全過程。三是抓好審計成果利用,提高監督效能。統籌抓好審計信息共享,建立匯總各級、各年度審計成果信息庫和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數據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統籌抓好審計問題匯總,抓住典型,逐個解剖,在更寬、更深的層面審深審透,擴大審計影響力和輻射面。統籌抓好審計形勢研判,確定審計重點,匯總共性問題,把握工作規律。統籌抓好審計整改落實,做到精準“查病”,有效“治已病”“防未病”,發揮“經濟體檢”功能。
《意見》強調,要加大組織領導力度,建立審計項目融合整合、工作情況溝通交流、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優質審計成果共創等長效機制,做好“兩統籌”工作頂層設計,形成領導有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在各級審計機關之間建立會商機制,實現年初通報、季度溝通、月度協調;在機關內部建立歸口聯絡機制,定期召開審計小組碰頭會議,全面掌握審計項目進度。要加大質量建設力度,針對融合型審計項目特點,加強對工作方案制訂、調查取證、項目審理等重點環節的質量把控,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融合式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要加大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注重年齡結構、專業結構、能力結構的優化組合,組建多元化審計項目團隊,為審計干部成長搭建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