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問題不是目的,整改到位才是關鍵。各地審計機關持續推動審計整改,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內蒙古:高度重視完善制度
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對區本級15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在貫徹執行中央及自治區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執行效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及財政財務收支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要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有關違紀違法線索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自治區政府主席王麗霞要求,推動相關部門、企業持續加強整改工作。
自治區審計廳先后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批示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關于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時限確認移送問題辦理進度定期通報及辦結時限確認機制的意見(試行)》等制度,不斷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走深、走實。
新疆:強化資源環境審計整改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審計廳針對資源環境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多為歷史問題,涉及部門多、政策規定復雜,整改難度大等情況,一是壓實督促整改責任,建立審計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定期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了解整改進度,嚴格對賬銷號;將以往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審計重點關注內容。二是嚴格“記賬銷號”制度,逐項逐條建立問題清單,督促被審計單位對照問題清單建立整改清單。三是增強整改工作合力,加強與紀委監委、組織、巡視巡察等有關部門工作聯動,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形成共促審計整改工作合力。四是提升成果利用水平,向自治區政府報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政策落實情況審計的綜合報告》,提出進一步推進自然資源優化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等審計建議。
重慶:圍繞“五度”強化審計整改督查
重慶市審計局成立專門審計整改督查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一是制定指導性文件,出臺《市委審計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從總體要求、明確職責、長效機制、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二是優化工作機制,理順審計整改督查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質效。三是持續做好三次報告工作,于每年9月、11月、次年5月匯總整改情況并起草報告,不斷完善報告內容。四是扎實做好審計整改清單管理與審計整改現場督查,做好審計整改氛圍營造與審計整改督查工作調查研究。五是謀劃推動形成審計整改工作制度體系,加強現場督查,做好與其他監督的貫通協作。
浙江杭州:“四抓四促”提升整體效能
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一抓“審核認定”,促清單管理。制發問題整改“六張清單”——“問題、目標、責任、整改、時限、成效”清單,對審計項目的整改情況進行審核銷號。二抓“聯合督查”,促責任落實。調整補充市審計整改聯合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聯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人大財經工委等開展30次審計整改聯合督查;制定審計整改督查方案,明確督查內容、重點和目標,下發督查通報。三抓“定期回看”,促長效機制。開展4次審計整改“回頭看”,加強對以前年度審計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的檢查,持續推進歷史遺留問題的整改。四抓“共性問題”,促自查自糾。撰寫《2021年度審計反映共性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梳理七大方面的共性問題及其整改情況,剖析共性問題產生原因,有效促進審計整改問題擴面增效。
江蘇南京溧水區:三“字”要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著力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印發實施意見,突出“改”字,要求各級各部門聚焦上級和本區審計部門揭示的重點難點問題,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審計整改。立足“統”字,將審計工作與人大監督、與紀檢監察部門日常監督、與巡察部門專項巡察結合起來;針對審計發現的一些重點問題,特別是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領域,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督促整改;對審計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監委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出處理。聚焦“效”字,不僅要解決審計查出的問題,也要注重舉一反三、及時完善政策、健全長效機制、堵住監管漏洞。
貴州織金:以“研”促“改”
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審計局以研究型審計為抓手,對問題整改逐個環節開展情況、逐個任務落實情況、逐個責任壓實情況進行深入研判。以問題研究促進整改機制完善,探索形成制度性成果。以問題研究促進整改成效提升,堅持以嚴的標準貫穿整改工作始終。以問題研究促進整改結果運用,推動以問責倒逼整改、以結果運用促進規范運行。
廣東深圳大鵬新區:“一把手工程”
深圳市大鵬新區把審計整改作為“一把手工程”,強化領導聚力推動,成立由新區黨政主要領導牽頭、黨工委副書記主抓、相關分管領導包干負責、各責任單位一把手參加的審計整改專班,具體負責研究部署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加強督導攻堅克難,建立“紅黃綠”亮牌機制,推行審計查出問題“清單化”管理,探索建立審計整改與績效考核直接掛鉤機制,多管齊下聚力整治歷史遺留老大難問題。貫通協作多方監督,深化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巡察、政府督查貫通協作,加強與上級審計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推動審計整改監督工作。舉一反三防范未然,對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癥結所在,舉一反三,從源頭治理的角度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和制度規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