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記者了解到,新疆自治區財政廳近日下發《關于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優化會計行業準入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推廣網上業務辦理、壓縮審批時限等5項舉措,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優化會計行業準入服務,激發會計服務市場活力。
在壓縮審批時限方面,《通知》要求,壓縮自治區會計中介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審批時限,其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審批由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壓縮為15日,代理記賬機構設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壓縮為15日。
《通知》提出推廣網上業務辦理,在現有網上辦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網上審批業務普及率,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代理記賬機構在辦理執業許可申請、變更和年度備案等業務相關材料可接受電子版。
為優化行政許可流程,《通知》要求實行首問責任制,多種方式主動服務。引導行政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逐步將“申請機構跑腿”轉變為“財政服務跑腿”。
《通知》明確精簡優化審批材料。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發生變更備案的,除應提交變更事項情況表以外,將提交變更事項符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簡化為“材料”。其中,名稱發生變更的,無需向會計師事務所和分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由外省遷入新疆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直接向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申請辦理遷入手續,無需再向遷出地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辦理遷出。